2005年12月2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信息产业部
2006年我国将启动手机实名制
冯晓芳

    统计显示,大多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。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27日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说,为整治手机犯罪及不良短信问题,2006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手机实名制。
    据了解,由于涉及3.8亿多手机用户,以及各移动运营商的庞大销售渠道,其施行将给各方带来不同的影响,尤其是规模庞大的“神州行”“如意通”预付费用户。目前相关配套措施还未最后出台,但推行手机实名制已势在必行。新购买手机要严格登记有效证件,老用户要逐渐转移过渡为实名制用户。
    目前,在部分国家已经实行了手机实名制。日本要求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;韩国实行一户一网、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;泰国从2005年5月1日起,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,现有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手机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运营商,否则将中止服务。